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希望能够进城买房改善生活条件以及孩子的受教育条件。这样一来,就必然面临一个问题,如果农村居民进城居住,农村的房屋不在居住的话,农村宅基地在哪些情况下会被收回去呢?
网友咨询:
农村宅基地在哪些情况下会被收回去
律师解答:
1、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种情况。
2、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也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
比如,在宅基地上开建工厂,或者把宅基地转让给城里人等等情况,都是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比如,农民搬家了,在另外地方得到了宅基地,原来的宅基地就有可能被收回了。
4、如果宅基地长时间空闲不用,也会被收回。
5、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也会被收回。
6、房屋拆迁两年以上,不建新房的,也会被收回。
7、房屋的主人死亡,没有继承使用房屋的,宅基地就要被收回了。
律师补充: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